关于对电子公告类专项备案的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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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用户: 您好~ 我公司已经开始关闭论坛等交互式站点,这是国家的号召!不能不去执行!我公司只有向广大有论坛的客户 和被关闭论坛的客户 致歉了!!
所有公司的论坛必须进行备案 所有个人的论坛建议关闭,因为备案成功的可能性很小。
要求: 独立服务器,一台服务器上只能有一个BBS网站。服务器比较在正规的,获得通信管理局认证的公司机房。 首先通过信产部的网站域名备案。 要专人管理论坛,24小时电话和手机开机。 所有板块都要有版主,而且要有一定的在线管理时间。版主也要提供个人身份资料和联系电话等。 所有会员都必须实名制。 个人论坛可以申请专项备案,要求提供个人详细资料。但通过可能性很少。 其它手续同公司申请BBS专项备案。
由于办理专项备案需要一段时间为保证您的论坛正常运行,经过与上级部门协商,可以以押金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,押金为人民币10000.00元,并书面承诺不会出现非法信息,如出现非法信息将停止主机服务、关闭网站和没收押金。
若需要电子公告服务,请您按照以上程序办理,如果没办理,我们将做暂停处理! [ 关闭窗口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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